儒家仁孝观及其法律意义
作者:蔡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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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论语·学而》中写道:“孝弟也是仁的基础。”这连接了仁和孝儒家思想的起源和辩证关系,展示了以仁孝为轴心、以绅士为载体的儒家思想对世界的内在和外在行为。儒家以仁爱和孝以辅为基础,将“人治”的理想载体——“君子”融入社会治理体系。支持、教育和治理三位一体的《仁治》把殷儒的服从变成了孔儒的伟大决心,从而拯救了周道的衰落和宗法制度的衰落。儒家思想的仁孝观有其特定的社会背景。周朝末年,当《礼乐征伐自诸侯出》皇室衰落,王子繁盛时,儒家的仁孝观为中国传统法律中的智、理、法的有机协调和互补铺平了道路,德主刑辅的《明德慎罚》秩序,复构和人民以及“修身养性、家庭和谐、治理和平天下”的政治和法律观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