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清时期边疆民族地区县域治理方式的多元化演进——以广西宜山县为中心

作者:郑维宽; 梁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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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清王朝对边境民族地区的治理日趋成熟。可以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和发展趋势,采取有针对性、多样化的治理方式,实现有效控制。宜山县隶属于广西的庆远府,在明清时期是桂西北地区的政治、军事、文化和交通中心。该地区的种族分布复杂,非汉族群体占多数。明初的官员流动忽视了非汉族集团的实际情况,形成了民变——压制民变的恶性循环。明朝中叶,宜山县被划分为三个主要部门:永定、永顺和永顺。表面上看,这是一种“倒退”。实际上,这是根据形势对治理模式进行的必要调整。清初永定和永顺长官司的部分分流,以及宜山县实行的地方政府、地方县和巡检司制,反映了清代边疆民族地区县治的多元化演变特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