存异而治:网络服务提供者权责配置的进路与理路

作者:冯建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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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网络空间中的“看不见的手”,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影响甚至控制在线信息的流动。事实上,网络服务提供者已经成为在网络空间实现表达权的中介和调试器。在技术和资本互动的推动下,一些网络服务提供者正在演变为超级平台媒体。面对大量复杂的网络信息,政府决策者逐渐将管理的重点转移到网络服务提供商,要求他们作为平台,协助甚至是“替代”监管机构实现维护网络秩序的公共目标。随着网络服务提供者角色和地位的不断提升,如何让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仅承担起平台的共同主体责任,还享有合法的、差异化的自治权,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权责结构的动态平衡,从而实现宣传与市场的有机统一,已成为网络治理的迫切问题。本文采用权责统一的整体研究视角,结合国内外网络治理实践,调查分析网络服务提供商权责分配的实践途径和规则,特别指出要防止严重的权责分配不当可能带来的边际效应,从而在网络平台与网络用户之间制造人为的不信任关系,以及网络平台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不正常关系。